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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23日 星期二

德國教養的十項鐵則

鑒於台灣的教育方法,家庭經濟能力比較好的父母,大部份怕孩子們受苦,又恐怕輸在起跑點,而像直升機一樣盤旋在孩子的上空,隨時準備支援,如此幫孩子做,無形中讓孩子少做;孩子有缺點就責備孩子不行,並不知孩子是自己的翻版,以身作則更少,往往自己年輕時未做到的事,要求孩子達到父母親的願望;孩子跌倒了就打地上幾下,讓孩子以為地上對不起他;有時父母親意見不同時,父親在孩子面前作出暴力不良的示範,母親在孩子面前罵父親的不是;事非不明時就先向對方說:對不起,還沒爭辯之前就先認輸,沒辦法理直氣壯;很少學習愛與被愛可貴的能力;更少讓孩子在碰撞中成長,往往在呵護中長大;並常以自己的經驗,取代孩子的感受;教育孩子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並沒有提醒只有規則與秩序公平而己。德國教養的十項鐵則,教出自律好孩子,分享如下:
鐵規則1:不要多「幫」孩子做,而是多「讓」孩子做
鐵規則2:孩子有十個缺點,父母要為其中五個負責
鐵規則3:教養孩子,父母必須「以身作則」

鐵規則4:告訴孩子:跌倒了,自己站起來
鐵規則5:不要在孩子心裡埋下"暴力"的種子
鐵規則6:學習如何爭辯,是成長的第一步
鐵規則7:學習「愛與被愛」是一種可貴的能力
鐵規則8:讓孩子在"碰撞"中成長,而不是在"呵護"中長大
鐵規則9:不以自己的經驗,取代孩子的感受
鐵規則10:教育孩子~社會沒有絕對公平,只有規則與秩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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